
卜韬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14403202110397752
13825666967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国际仲裁大厦2306-2309室
无效宣告对专利权有何影响?
当一项专利被成功宣告无效后,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该专利自始即被视为不存在。这意味着,从申请日起至宣告无效之日止,基于此专利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独占实施权、许可他人使用并收取费用的权利等)都将不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支持。此外,对于已经发生但尚未执行完毕的侵权诉讼案件,如果涉及的正是被宣告无效的专利,则法院可能会据此停止或撤销之前作出的相关判决;而对于正在准备提起或者正在进行中的侵权纠纷,当事人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其主张的基础是否仍然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条: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授权后能否更改发明人?
专利授权后能否更改发明人这一问题,在专利法及相关规定中有明确的说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原则上,一旦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之后,其记载的发明人信息将被视为最终确定的信息。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或发现有误的情况下,允许通过特定程序对发明人进行更正。这种更正通常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书面请求,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证实更正请求的有效性和必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写明的发明人、设计人不符合本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变更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
专利被宣告无效将导致其失去原有的法律效力,并可能对相关各方产生深远的影响在面对此类情况时,无论是作为专利权持有人还是潜在的利益相关者,都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