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卜韬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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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国际仲裁大厦2306-2309室
专利转让双方权利义务如何明确界定?
在专利转让的过程中,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形式的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且该合同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转让的具体专利名称、专利号;转让方式(如独占许可或非独占许可);转让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等。此外,还应该特别注意的是,专利转让必须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在合同中也应明确指出哪一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以及所需费用由谁承担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专利权人可以将其专利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他人。专利权的转让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之日起生效。”
转让合同中未明确条款怎么办?
在转让合同中,如果存在未明确条款的情况,首先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当合同内容不明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此外,还可以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惯例来解决争议点。对于确实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解决的问题,最后可诉诸法院或仲裁机构,由其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补救】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为了确保专利转让过程中的合法性及有效性,建议双方在专业律师指导下制定详细的书面协议,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完成相应的注册登记程序。同时,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以促进合作顺利进行。